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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从四个方面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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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4-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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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挥好为民服务、教农学技、带农入市、助农增收和为农维权的职能。

        2.建立“五统一分”的统分结合运行机制。即统一投入品使用、统一生产技术指导、统一疫病防控、统一品牌包装、统一收购销售,分户种养管理。

        3.建立新型的组织形式。凡是具有一定规模主导产业的,都要有龙头企业带动;凡是新发展的种养业,都要有农民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社;凡是统一规划的种养业基地,都要推行“龙头企业+种养小区+专业合作社+农户”、“专业合作社+种养小区+农户”。

       4.建立以人头为主体的决策机制。将专业合作社与股份制的决策机制区分开,不以股份多少确定表决权,专业合作社所有的人头都具有表决权,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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