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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农村机电提灌站是重要的农田水利设施,在提水保灌、抗旱救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建设新时代“天府粮仓”的重要支撑。1996年8月19日,经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正式颁布,2002年、2012年省人大会两次修订条例,为全省农村机电提灌建设与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进一步规范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强化管理和维护,保障粮食生产有序进行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24年5月印发了《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站管理办法(试行)》(川农规〔2024〕3号),现有效期已满,按照相关程序重新发布《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站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别从管理原则、规划审批、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维护运行等5方面,提出28条措施。
管理原则方面,明确了提灌站建设管理原则、机构及范围。
规划审批方面,提出了要突出粮食安全、产业发展、水源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做好整体规划,分步推进,明确了市级和县级对新建提灌站的审批权限和基本程序。
建设管理方面,规定了提灌站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要实行全过程监管。
资金管理方面,明确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维护运行方面,规范了产权登记、管护主体、建立台账等内容,明确安全运行措施、管护经费筹集和拥有、管理提灌站的权益和禁止行为。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