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将推进法治扶贫“五个一”与脱贫攻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让法治扶贫在贫困村、贫困户中落地开花,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保驾护航。
(1)聘请一位法律顾问。一是帮助贫困村聘请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法律顾问,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施行“一户一法律顾问”制度,指导法律顾问从贫困村的实际需求出发,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等方式,宣讲贫困村群众急需的、与农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培育、增强贫困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律意识。二是由法律顾问对涉及贫困村重大决策、管理工作事项和农村常见的土地流转、征地拆迁补偿、宅基地使用、危房改造等具体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与具体指导,帮助群众理清法律关系,解决疑难问题。三是对贫困村社情民意进行收集。法律顾问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解答法律咨询、参与法律事务审查等活动中,了解掌握群众中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预警、报警”,提供决策参考。
(2)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一是在贫困村村民中选一批具有一定文化基础、接受能力和宣讲能力的村民,依托法治培训、远程课堂、农民夜校等平台,对培养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与生产生活相关的必要的法律知识,培育法治信仰,树立法律观念。二是加强“法律明白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编印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性案例等法律教材,指导其参与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去,边学边练,提高“法律明白人”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战能力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处理问题的能力,成为贫困村村民学法、用法、维权的“带头人”。目前,已开展法律培训120余场,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同时打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微信群、“12348”四川法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综合性宣传矩阵,帮助群众学习法律、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完善一个村规民约。一是以引导村民自治为着力点,以“业兴、家和、人富、村美”为目标制定村规民约。把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公民义务等作为制定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村民会议、院坝会议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使村规民约的制定修改充分体现基层民主、内容贴近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实际。二是将村规民约的尊崇纳入道德模范户、文明户、遵纪守法户等评选内容,在村民会议、院坝会议、村务公开栏上定期通报村规民约履行情况,形成一种自觉、自由、善良、和谐的人文氛围。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指导、监督村规民约制定98次,有效避免了村规民约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文,确保村规民约程序合法,内容贴近群众生活实际,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使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4)掌握一套维权方法。一是做好法律政策宣讲,使群众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通过开展经常性普法活动,组织结对帮扶干部进村入户,抓住支部会、党员会、群众会、院坝会,通过墙报、显示屏、微信、微博等形式对党和政府“三农”、扶贫、社会保障等政策进行宣传,对农村生产生活中常用法律知识进行宣讲,使贫困村群众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二是加强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督促贫困村定期公布重大村务推进落实情况和对精准扶贫对象识别、扶贫项目申报实施、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补偿、社会保障等相关事项。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方便群众维权。制作“政务监督联系卡”“便民法律服务牌”“便捷维权途径牌”,帮助群众及时有效寻求法律帮助。四是整合法律资源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群众免费提供公证咨询、法律咨询、接受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申请等服务。在各贫困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不断构建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至目前,累计为贫困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办理公证业务等各项法律服务46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
(5)化解一批矛盾纠纷。一是开展矛盾纠纷跟踪排查工作。依托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扶贫包户干部,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农户家头、田间地头进行深入排查,做好教育疏导、协商调解、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二是抓好扶贫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针对精准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在贫困村落地推进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事前预防,事中反应,事后研判”的原则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分类调处工作,对久拖未解、疑难复杂、当地群众较为关注的涉众性矛盾纠纷落实重大矛盾纠纷包案化解要求,确保扶贫政策和项目落实到位。截至目前,我县已在贫困村规范成立人民调解组织26个,培养贫困村人民调解员98名,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800余次,排查矛盾纠纷1266件,成功化解1254件,化解成功率高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