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农业局、名山区财政局:
按照《雅安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建设实施办法》(雅农发〔2015〕228号)、《雅安市农业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工作的通知》(雅农发〔2016〕149号)要求,根据名山区的申请,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组成市级检查验收组对名山区前进乡苏山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双河乡香树沟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的2016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市级检查验收情况和验收结论如下:
一、市级检查验收情况
在名山区完成项目区级验收的基础上,2017年1月19日,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抽调4名同志组成市级检查验收组,对名山区前进乡苏山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双河乡香树沟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的2016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市级验收组以《雅安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建设实施办法》(雅农发〔2015〕228号)、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工作的通知》(雅农发〔2016〕149号)和《关于对<名山区2016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雅农发〔2016〕252号)等文件为依据,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查阅项目建设管理资料等方式,对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和综合评价。
(一)项目完成情况
1.苏山村绿色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市上批复的实施方案,2016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前进乡苏山村绿色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由苏山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项目共完成新发展绿色蔬菜基地250亩,新建3米宽基地道路1条,长度181米;新建2米宽生产便道3条,长度912米;新建供水系统一套,包括40m³圆形蓄水池一口,引水井(1.2m*1.2m*2.5m)1个,闸阀井(0.6m*0.8m*0.5m)3个,安装供水管1364米(PEф140、50、32、25);新建灌溉沟渠2条, 30cm×30cm 规格,长度676米,40cm×40cm 规格,长度318米;新建钢架联栋蔬菜育苗大棚3712平方米,大棚内及周边铺设盖板路1006.4米(1677张),埋设灌溉管道400m(PEф20),实现蔬菜产业基地集中育苗;开展技术培训5次,培训170人次,印发200份技术资料;建立示范基地50亩,采购微耕机3台,发放蔬菜专用复合肥6400公斤,0.08-0.1MM微膜1840.5米,农膜49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六合村绿色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市上批复的实施方案,2016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双河乡六合村绿色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由香树沟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项目共完成240亩绿色蔬菜基地建设;加宽进出基地机耕道长1054米,加宽1.5米;新建田间生产道3条,宽2米,长度1060米;安装PE管道4400 米;新建排灌渠道规格40㎝×40㎝,长度784米,规格30㎝*40㎝,长度208.4米;新建方形蓄水池1口,容积100立方米;新建储粪池1口,100立方米;新建圆形蓄水池1口,容积50立方米;新建蔬菜育苗大棚288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4盏,实现基地病虫绿色防控;开展技术培训4次,培训300人次,印发300份技术资料;外出学习2次,共计60人,建立示范基地50亩,发放有机肥12000公斤;标识标牌21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名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菜篮子”项目的实施,成立了以区农业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的2016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农业发展股,农业发展股股长为办公室主任,相关股室和涉及乡镇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项目乡镇也专门成立了项目乡镇级领导小组,分级负责项目的建设程序、资金管理、工程质量。
项目区前进乡苏山村、双河乡六合村是省级重点贫困村,两个村共涉及贫困户11户,两个村土壤多为紫色土不适合种茶,有蔬菜生产基础。本项目的实施使项目核心示范区整体打造成效显著,当地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大力推进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促进贫困村的产业转型和发展,助力贫困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村“一低、五有”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16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审验兑付”的原则给予补助,即: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并经市级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局按实施方案确定的补助标准下达补助资金。
根据市上批复的实施方案,苏山村绿色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06.55万元,其中申请市级财政补助80万元,群众投劳及生产资料投入26.55万元。截至市级验收日,苏山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完成投资108.1471万元,其中群众投劳及生产资料投入28.1471万元。六合村绿色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21.9万元,其中申请市级财政补助80万元、整合资金22.5万元、群众投劳及生产资料投入19.4万元。截至市级验收日,香树沟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投资完成150.47万元,其中整合资金22.5万元、群众劳务及生产资料投入折资47.97万元。
二、市级验收结论
名山区前进乡苏山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双河乡香树沟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的2016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按照“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建设方式组织建设,项目管理到位,质量合格,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程序基本符合要求。项目实施后,新发展绿色蔬菜基地490亩,新建生产便道、灌溉沟渠、蓄水池、蔬菜育苗大棚等基础设施,开展了技术学习培训活动,有力推进两村绿色蔬菜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了绿色蔬菜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建设成效显著,带动项目区群众增收致富,深受受益区群众的欢迎,项目档案、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经市级验收组综合评议,两个项目验收合格。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档案资料不完善。项目实施单位部分档案资料归集不齐全,建议由名山区农业局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一步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
(二)项目资金未进行专账核算。项目实施单位未对项目资金进行专账核算,建议由名山区财政局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三)加快项目资产交付使用,尽快发挥项目预期效益。双河乡六合村香树沟农机专合社承担的2016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率先开展涉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和收益扶贫工作。该项目除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外,用于修建温室大棚的财政补助资金31万元,全部量化到专合社社员。蔬菜温室大棚租赁收益中提取30%,优先用于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改善、扶持产业发展,或注入本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基金。通过股权量化增加专合社社员的财产性收入。由于项目资产还未投入使用,收益扶贫效果尚未体现。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资产交付使用,尽快发挥项目预期效益。
附件:1.名山区农业局、名山区财政局 雅安市名山区2016
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验收申请(名农
〔2017〕9号)
2.雅安市名山区2016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
目市级验收记录
雅安市农业局 雅安市财政局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