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委员学习活动小组: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灾后重建户负债以及公共设施运行费用调研和出台帮扶措施的建议》(第21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雅安“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非常好,值得我们在工作中吸纳和运用。
“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以来,我市按照 “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总体要求,建成了232个灾后新村聚居点、946个幸福美丽新村。为加强新村管理,我市2017年率先全国全省创新制定了《雅安市新村聚居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促进了新村管理规范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社会化。同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新村产业发展,使灾后群众不仅能住上好房子,也能过上好日子。
一、进一步加大“三农”资金投入,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今年,省、市都将创建乡村振兴先进县(区)、先进乡(镇)和示范村,对创建成功的先进县(区),省上将给予6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市上将给予5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创建成功的先进乡(镇),省上将给予5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市上将给予5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创建成功的示范村,省上将给予6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市上将给予1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这些资金都可用于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目前,宝兴县已预报蜂桶寨乡作为今年乡村振兴先进乡(镇)创建乡,曹家村、罗家坝村、青坪村、和平村、新华村、雪山村6个村作为今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村。同时,宝兴县大力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高岗村模式”,对于成效显著的村,市上将给予每村3万元奖励。
二、全面落实《条例》,不断提升新村管理水平。
2017年,我市出台了《条例》,推行以“自管委”模式对新村进行管理,全面构建起新村群众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发展的新型治理模式。《条例》明确规定,新村聚居点公共设施由所有权人负责运行、管理和维护。市上每年都要对新村管理工作做得好的村给予资金补助。此项资金也可用于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同时,为解决新村管理费用不足的问题,市财政局专门出台《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新村聚居点卫生费收取、自管委工作经费、公共设施经营收益、社会捐赠资金、自管委成员补贴及建设管理资金投入的具体办法。同时,在安排公益性岗位时,统筹考虑聚居点自管委成员工作补贴来源,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促进聚居点管理的作用。宝兴县采取“上争下投”方式,落实各
项管理经费135万元,有力推进了新村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您提出的建议,认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市,增加农民收入,有效化解重建农户债务风险。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函复如有不妥之处,请电告或函告。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