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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试点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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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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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要求,雅安市农业局、雅安市委农工委、雅安市林业局及时以《关于转发省农业厅等〈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雅农发〔2015〕86号转发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省上要求,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

雅安市、雨城区、试点乡镇和村均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认真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培训引导,科学制订方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制订试点方案。试点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做实清产核资,明确产权性质

各试点单位成立了清产核资小组(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群众代表参与),开展清产核资,将清产核资明细表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并接受群众的监督,试点单位共有经营性资产64.06万元,非经营性资产(林地、河坝)共计635.77万元。

2、依法界定成员,坚持公平正义

按照《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川农业【2015】21号)精神,依法确定常规成员,集体议定特殊成员,全体表决争议成员,着重解决农村各类特殊人群要求参与集体分配和维护财产权利的诉求强烈、易引发社会矛盾冲突的困局。

3、合理股权量化,保障成员权益

将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保障成员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的合理占有权。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不是分光卖光,而是以股权的形式分配到每个享有分配权的社员手中,配股形式根据各村组具体情况实行“一组一策”。

4、创新资产资源运营,增加财产收入。积极探索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分类经营好、管理好农村集体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2016年雨城区完成了姚桥蒙子村山湾组、八步乡李家村八组、晏场镇代河村郭湾组、大兴镇徐山村一、二、三、四组7个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下一步,雅安市将按照省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要求,及时推广试点经验,促进我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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