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雅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位置:首页>信息详情

2021年四川省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要点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2-26 11:12
浏览:
打印

一、防控策略

预防为主,绿色控害,减药增效。以稻田生态系统和健康水稻为中心,以抗(耐)病虫品种、生态调控为基础,优先采用农艺措施、昆虫信息素、生物防治等非化学防治措施,增强稻田生态系统自然控害能力,降低病虫发生基数。应用高效、生态友好型农药应急防治,控制危害。推进绿色防控专业化服务,促进水稻重大病虫害可持续治理,保障水稻生产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防控技术

(一)基础性预防措施

1.选用抗(耐)性品种。以稻瘟病、稻曲病、稻飞虱为重点,因地制宜选用抗(耐)性水稻品种,避免种植高(易)感品种。

2.生态调控。田坡和田边保留功能杂草,种植大豆、芝麻、波斯菊、硫华菊等显花植物,涵养寄生蜂、蜘蛛和黑肩绿盲蝽等天敌;路边沟边、机耕道旁种植香根草等诱集植物,丛距3-5米,降低螟虫种群基数。

3.农艺措施。(1)翻耕灌水灭蛹。在越冬代螟虫化蛹期 连片统一翻耕冬闲田、绿肥田,灌深水浸没稻桩7-10天,降低虫源基数。(2)健身栽培。加强水肥管理,适时晒田,避免重施、偏施、迟施氮肥,适当增施磷钾肥,提高水稻抗逆性。(3)清洁田园。稻飞虱终年繁殖区晚稻收割后立即翻耕,减少再生稻、落谷稻等冬季寄主植物,降低越冬病源虫源基数。

(二)优先采用的绿色防控技术

1.种子处理和带药移栽。针对恶苗病、苗瘟、病毒病、线虫病、稻飞虱、稻蓟马等苗期病虫,进行药剂拌种或浸种,减少秧田期和大田前期用药。秧苗移栽前2-3天施用内吸性药剂,带药移栽,预防螟虫、稻瘟病、稻蓟马、稻飞虱和叶蝉及其传播的病毒病。

2.物理阻隔育秧。采用20-40目防虫网或15-20克/平方米无纺布全程覆盖秧田育秧,阻隔介体昆虫,预防病毒病。

3.性信息素诱杀和交配干扰。越冬代二化螟、大螟和主害代稻纵卷叶螟始蛾期,集中连片使用性信息素,通过群集诱杀或干扰交配减轻为害。群集诱杀采用持效期3个月以上的挥散芯(诱芯)和干式飞蛾诱捕器,平均每亩放置1套,高度以诱捕器底端距地面50-80厘米为宜。交配干扰采用高剂量信息素智能喷施装置,每3亩设置1套,傍晚至日出每隔10分钟喷施1次。

4.释放稻螟赤眼蜂。二化螟、稻纵卷叶螟蛾始盛期释放稻螟赤眼蜂,每代放蜂2-3次,间隔3-5天,每亩均匀放置 5-8点,每次放蜂量8000-10000头/亩。高温季节宜在傍晚放蜂,蜂卡放置高度以分蘖期高于植株顶端5-20厘米、穗期低于植株顶端5-10厘米为宜,释放球可直接抛入田中。

5.稻鸭共育。水稻分蘖初期,将15-20 日龄的雏鸭放入稻田,每亩放鸭10-30只,水稻齐穗时收鸭。通过鸭子的取食和活动,减轻纹枯病、稻飞虱、福寿螺和杂草等发生为害。

6.孕穗末期至抽穗期保护预防。水稻孕穗末期至破口期, 根据穗期主攻对象组合用药,预防穗颈瘟、纹枯病、稻曲病、穗腐病、螟虫、稻飞虱等病虫。

(三)药剂应急控害技术

在落实预防技术和绿色防控技术的基础上,针对当地重大病虫,根据预测预报和发生实际,推行达标用药应急控害。

稻飞虱:重点在水稻生长中后期,对前期百丛虫量1000 头、穗期百丛虫量1500头以上的稻田施药,药剂可选用三氟苯嘧啶、吡蚜酮、呋虫胺等。

稻纵卷叶螟、水稻螟虫:稻纵卷叶螟分蘖期百丛水稻束叶尖150个,孕穗后百丛水稻束叶尖60个以上的稻田施药控害;二化螟分蘖期于枯鞘丛率达到8%-10%或枯鞘株率3%时施药,穗期于卵孵化高峰期施药,重点防治上代残虫量大、当代螟卵盛孵期与水稻破口抽穗期相吻合的稻田;防治三化螟,在水稻破口抽穗初期施药,重点防治每亩卵块数达到40块的稻田。稻纵卷叶螟防治可选用甲维•茚虫威、短稳杆菌、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等,水稻螟虫可选用氯虫苯甲酰胺等。

稻瘟病:防治叶瘟,在田间初见病斑时施药;预防穗瘟,在破口抽穗初期施药,气候适宜病害流行时间隔7天第2次施药,药剂可选用三环唑。

纹枯病:分蘖末期至孕穗抽穗期施药,药剂可选用丙环唑、井冈霉素等。

稻曲病:破口前7-10天(10%水稻剑叶叶枕与倒二叶叶枕齐平时)施药预防,如遇多雨天气,7天后第2次施药。药剂可选用戊唑醇、井冈•戊唑醇等。

(四)注意事项

1.性信息素诱杀二化螟、大螟和稻纵卷叶螟,应大面积连片应用,不能将不同害虫性信息素挥散芯置于同一诱捕器内。

2.生物农药应适当提前施用,确保药效。

3.稻虾、稻鱼、稻蟹等农业生态种养区和种桑养蚕区及其邻近区域,应慎重选用药剂,避免对养殖造成毒害;水稻扬花期慎用新烟碱类杀虫剂(吡虫啉、啶虫脒、噻虫嗪等),减少对授粉昆虫的影响;破口抽穗期慎用三唑类杀菌剂,避免药害。

4.提倡不同作用机理药剂合理轮用与混配,避免一季多次单一使用同一药剂。提倡使用高含量单剂,避免使用低含量复配剂。禁用含拟除虫菊酯类成分农药,慎用有机磷类农药。

5.严格按照农药使用操作规程,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确保稻米质量安全。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2021 https://nyncj.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19 蜀ICP备19017141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1
主办: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0835-2223667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