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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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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4-2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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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

市农业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紧紧围绕《雅安市依法治市2016年工作要点》和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目前市农业局不保留任何前置审批事项,同时对不再保留前置的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和脱节;不以任何形式设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将我局保留的行政许可类12个大项19个小项,服务类3个大项10小项全部进驻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对近年来国务院和省政府农业部门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承接落实情况及改革成效进行“回头看”,对改革成效进行评估分析,对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总结。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全面梳理雅安市市农业局现有行政职权,大力清理调整行政职权,依法律法规审核确认,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已经完成雅安市农业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并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权力监督和问责。

经多次清理核对,雅安市农业局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42项,具体为:行政审批13大项,行政处罚247项,行政征收12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行政权力18项。市农业局加强对县级农业部门的行政权力行使工作的指导,对重大事项、特殊情形或跨区域的事项,直接行使相关职权。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中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审视,根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修订等新情况,开展清单调整完善工作,并报市审改办审核。

将所有行政权力录入行权平台,并督促相关科室及县(区)农业部门及时将发生的行政权力事项录入行权平台,截至目前,我局已累计录入数据320余条。

(三)加强市场监管

印发《雅安市农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雅农发〔2016〕35号)和雅安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雅农函〔2016〕228号),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农业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目前,我局确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和“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的监督检查”等18个事项进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均已初步完成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农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修订完善《雅安市农业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市农业局规范性文件管理,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为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市农业局规范和完善了相应行政应诉管理规定,对依法行使应诉权利、履行应诉义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做了规定。根据市法制办的要求,市农业局还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自查,2016年市农业局未发生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市农业局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局重大决策的监督,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进一步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明确责任追究程序、范围及形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二)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进一步规范、完善,增加法律顾问职责,突出法律顾问要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参与信访接待,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通过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决策水平,增强我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我市农业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组织全市农业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必须掌握的基础专业法律知识。对全市农业系统(包括县级农业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和汇总。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领导班子及成员自觉坚持学好法、用好法。为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农业局制定了详细工作计划,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党组在制订每年的学习计划时,安排不少于40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并认真做好记录。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学法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市农业局在雅安农业生态信息网设立“政策法规”宣传专栏,集中农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供社会公众和干部职工学习使用,在局宣传报刊栏也不定时报道市农业局法制工作动态等等。市农业局结合“春节前后普法宣传”、“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基层以宣传,讲座等形式多角度、多方位宣传有关农业科技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知识,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认可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六、加强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建立健全制度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积极推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农业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集体会办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建立,为市农业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工作,市农业局结合工作实际,把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农业工作重点工作中,并召开会议对上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当年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真正做到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

(三)加强考核监督

市农业局以考核监督为手段, 实行目标管理,建立依法行政、法制宣传绩效考评机制,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建立责任制,进行目标分解,抓好责任延伸,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并通过目标任务督促检查等多项制度,保证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七、存在问题与建议

尽管我局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观念问题。由于传统思维束缚和长期工作习惯强大惯性作用,部分工作人员还没有树立普遍的法治理念。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说易做难,不同程度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表现在安排工作、检查指导、协调问题,特别是处理矛盾纠纷时,往往还是凭主观、靠经验、拍脑袋作决策、作决断,没有真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去想问题、办事情。二是素质问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局在以往招录工作人员时,存在重对口专业,轻法律素质,一些工作人员缺乏基本的法治素质,再加上平时不注重对相关农业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想问题、干工作、处理事情仍然按习惯办事,不想、不会、不能依法行政、按法办事,给法治政府建设带来了很大困难。三是监督问题。监督机制还存在明显不足,监督存在效果不理想的现象普遍存在,机构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还没有发挥真正作用,不少不依法行政、不按法办事,无法及时得到制止、纠正、改正。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地完善农业行政决策机制。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普法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和农民法治理念。四是加强监督,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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