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加强畜产品兽药残留健康的要求及《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下达四川省2013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川畜食函〔2013〕53号)下达的兽药残留监测任务,我市于近期在各蛋鸡养殖场、鸡蛋销售摊点随机抽样鸡蛋80个批次,送省药检所,今日收到检验报告,经实验室检验进行了氟喹诺酮类药物的残留监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此项工作开展进一步确保了我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