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扶贫开发和大中
2.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市外机构或组织在市内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3.统筹全市扶贫项目的立项和申报工作,管理和监督全市扶贫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全市贫困监测与统计上报工作。
4.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5.负责三峡外迁移民管理和后续工作。
(二)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8年重点工作
1.补齐工作短板,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减贫任务。通过定期开展“回头看”,着力进行“回头帮”,持续巩固脱贫成效,确保到2020年,全市现行标准下所有建
2.聚焦聚力住房安全、产业发展、就业增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重点难题问题,分类指导集中攻坚。住房保障方面积极稳妥解决农村土坯房问题,产业发展、就业增收方面在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和技能培训、就地务工、公益岗位上下功夫,基础建设方面着力补齐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短板,民生保障方面全力构筑健康、社保、教育扶贫等多重防线,破解“支出
3.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五大行动”,持续开展环境脏乱差、人畜混居、垃圾污水处理等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大力开展“四好村”创建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4.处理好短期见效和长远增收、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临界状态群众的三种关系,以发展扶贫产业、促进就业增收作为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突破口,统筹做好非贫困村“插花式”扶贫工作。
5.切实做好建
6.稳慎处理移民信访稳定。持续做好瀑布沟水电站移民诉求问题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化解稳控工作,加强同瀑电外迁市扶贫移民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密切关注移民稳定动态,及时收集梳理上报稳定信息,采取强
7.加强后扶人口动态管理,持续做好瀑布沟等电站移民人口核定登记上报,及时足额发放后扶直补资金;加快推进跨年度后扶项目实施和已实施项目竣工验收资金结算、2018年度项目计划编制审批及备案、信息系统省级分中心数据录入和复核进度;加大移民培训、后扶政策实施检查力度;做好2017年度移民信息统计年报及移民后期扶
8.督促大岗山水电站移民生产用地复垦和生产安置方案落实工作,督促推进瀑电未安置移民的安置工作,协调硗碛电站库区地质灾害整治方案报审,指导做好飞仙关电站等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以及设计变更报告等编审报批,稳妥推进锅浪跷水电站移民安置,做好老鹰岩、新庙电站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出居沟电站蓄水阶段移民安置专项验收前期工作。
9.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做好移民单项工程结算审计和扶贫、后扶项目
10.持续深入抓好党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专项支出。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83.5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83.59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62.62万元增长33.3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83.59万元。基本支出296.83万元,占61.38%;项目支出186.75万元,占38.6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3.5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83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上年结转16.75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96.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8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8.61万元),项目支出186.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6.8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4.21万元。主要是专项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296.83万元,占61.3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81万元,占80.79%;商品和服务支出38.33万元,占12.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8万元,占0.02%;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8.61万元,占6.27%。项目支出186.75万元,占38.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09.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0.1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5.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2.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8.7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工资收入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老区促进会工作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6.77万元,主要用于:
8.农林水支出(类)大中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移民资金购置资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8.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38.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无改变,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67%。主要原因是继续厉行节约,保障本单位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需求。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行公务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9.9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3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1.45万元,增长127.07%。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50万元,主要为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专项性、公益性、非涉密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日常运行经费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扶贫项目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雅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