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林下生态放养鸡的重要意义
林下养鸡业是一项新兴产业,具有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生态食品与绿色食品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在当前加快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林下养鸡业,对节约节省土地资源、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实现长短结合、优势互补、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态农业,保持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雅安市县农业部门的支持,优良的水质与环境,积极发展林下养鸡最终达到农民的脱贫致富。
二、鸡种选择
选择体形瘦小、大小适中,适应性广、抗病能力强、觅食能力强、抗逆性强及适宜放养的品种(如:黄鸡、麻鸡、黑鸡、乌鸡等)。种蛋、雏鸡应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鸡场和孵化场引入。同一群放养鸡应来自于非疫区的同一种鸡场或育雏场,经过产地检疫,持有有效检疫合格证明。同一鸡舍的所有雏鸡应来源于同一种鸡场相同批次的雏鸡。
三、鸡场建设
选择林地、草地、果园等,距离干线公路、村镇居民集中居住点至少
放养鸡舍建造在地势较高处,能防雨、遮阳、避风、保暖,分为永久性放养鸡舍和简易放养鸡舍。鸡舍周围应有足够供放养鸡进出鸡舍的通道,保证放养鸡正常出入鸡舍。放养鸡舍修建采取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方式,利用竹、木等搭成,长15
放养区应设置有分隔网栏及固定喂料槽、饮水器等补充喂养设施。围栏用铁丝网或尼龙网,高大于
四、放养的饲养管理
1.放养的调教和密度控制
饲喂和饮水调教、放牧调教、归巢调教、上栖架调教以及紧急避险调教等,使放养鸡形成条件反射。不同日龄鸡以及公母分群饲养,根据雅安的土壤畜禽粪尿承载能力及地面一般植被情况每亩一般不超过50只,地面植被良好地方每亩可增加到60只,每个放养鸡群50-100只为宜。
2.放养时间
放养时间要求在120天以上。雏鸡脱温后,白天气温不低于l
3.饮水和补料
野外自然水源较少,在鸡活动范围内放置一些饮水器,饮水应符合NY 5027的相关规定。
根据鸡的日龄、生长发育、林地草地类型、天气情况决定人工喂料次数、时间、营养及喂料量。夏秋季可少喂,春冬季需多喂,早晚各一次。喂料量随着鸡龄增加,35-60日龄,日补饲量50-70克;60-100日龄,日补饲量70-100克;100日龄至上市(180日龄左右)日补饲量100-150克。
4.轮牧与种草
放牧场划分为若干小区,用围栏隔开,实行分区轮牧,2-4亩为一个放养区,对轮空放养场地需进行松土、清扫、消毒和种草,采用豆科和禾本科牧草混播形式(如白三叶+黑麦草按1:5混播)。
5.防虫
可在夏季每晚用黑光灯引虫蛾,每圈舍防一盏以上。在林地、草地、山地等病虫害防治选择高效低毒农药,并将鸡赶到安全地带,需间隔7天以上(雨天5天以上)才能放养,并做好解毒准备,以防不测。
五、疾病防控
1. 防疫制度和人员管理
实施全进全出的饲养制度,鸡群出栏后对鸡舍彻底清理、消毒,并空舍1月以上。严禁已出场的放养鸡返回饲养。在饲养期间,鸡场应配合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新城疫、传支、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的日常监测工作。发生重大疫情或疑似重大疫情时应及时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发生人畜共患病时,应服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实行的防治措施。放养场地严禁饲养其它家禽、家畜、犬、猫等动物,饲养人员不得外购生鲜禽肉、蛋及其产品。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时应更换工作服和鞋帽。鸡场兽医人员不得对外诊疗家禽疾病。非生产人员不允许进入生产区,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后按规定更换防护服和鞋帽并经过消毒后方可入场。
2.防疫消毒
2.1消毒剂的选择
应选择高效低毒、对人和家禽危害小、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不易在肉蛋等产品中残留的三种及以上消毒剂交替使用,并严格按说明书配制,禁止滥用常用消毒剂有:火碱、生石灰、漂白粉、新洁尔灭、复合酚制剂、复合碘制剂、过氧乙酸和次氯酸钠等。
2.2环境消毒
放养场地的喂食区域每月至少用生石灰撒洒1次,场周围和通道每月用2%火碱消毒1次以上。大门口的消毒池应使用次氯酸钠等消毒液,并做到及时更换。
2.3放养鸡舍消毒
成年鸡舍在白天鸡群放养时,进行定期消毒。鸡群发病时应及时剔除病鸡,并每天消毒。
2.4器具消毒
料盆、饮水槽等净物器具,应每天清洗一次,每周消毒一次,受污染时随时消毒。清粪等接触污物的器具,使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放入装有足量消毒液的消毒池中浸泡待用。
2.5人员防护消毒
严格控制进入生产区采摘人员的人数。工作服、工作帽、手套、毛巾要进行全面消毒。
3.免疫
3.1疫苗来源
选购的疫苗必须来自国家认可的厂家,有相应的批准文号、执行标准、制造日期、有效期、使用范围和用法用量等。
3.2疫苗的保存和运输
疫苗应严格按照要求分类保存,避免混淆。疫苗在运输过程中应有冷藏箱或保温瓶,严防日光曝晒。
3.3疫苗的使用
使用疫苗时按使用说明书使用,注意使用范围、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化开的疫苗在规定时间内用完。严禁使用已经过期的、来源不明的、非法单位生产、标签脱落不能认定或者保存不当的疫苗。
3.4免疫程序
根据放养鸡的特点,要把放养在外的鸡按同一批次鸡群集中到鸡舍中进行免疫,白天难以集中的可在晚间进行免疫。饮水免疫方法,饮水免疫分二次进行,第一次免疫前要停水2小时-4小时,饮水量掌握在1小时内完成饮水为准,中间停水1小时-2小时,再进行第二次免疫,饮水量掌握在1小时内完成饮水为准,每次加倍疫苗剂量使用。饮水免疫用水应是蒸馏水、冷开水或深井水,自来水应煮沸后过夜使用,最好在稀释液中加入0.2%-0.5%的脱脂奶粉。应注意免疫方法,注射部位应严格消毒。疫苗使用方法和免疫参考程序参见附录A和附录B。
4.驱虫
放养鸡每隔45天定期进行一次驱虫。要重点注意对黑头病、球虫病、蛔虫病、绦虫病等的预防。驱虫方法参见附录C。
5.兽药使用
允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二部及《农业部兽药规范》二部收载的用于家禽的兽用中药材、中药成方制剂;其中治疗药应凭兽医处方购买。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与用量,休药期应遵守规定的时间。兽药使用遵循兽医处方药制度,不得使用人用药。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已经淘汰的或禁用的兽药。
6.疫病监测与检疫
在生产期间,放养鸡饲养场应服从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要求,做好动物疫病的日常监测工作。常规监测的疫病种类:禽流感、鸡新城疫、鸡传染性法氏囊、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白痢、鸡伤寒、鸡大肠杆菌病等。产品的检疫。放养鸡出栏前应进行产地检疫,检疫合格方可出栏上市,严禁已出场但未出售的成鸡返回原放养场地饲养。
7.疫病控制和扑灭
发生重大疫情或疑似重大疫情时应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鸡群发生或怀疑发生疫病时,应及时采集病料送指定监测单位确诊。确诊为重大疫病的,鸡场应配合当地政府对鸡场进行封锁隔离,实施扑杀措施,把病鸡隔离,防止传染,方便喂药。全场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检出的病死鸡要远离鸡舍挖坑深埋,再用石头压在上面,防止其他动物食用,造成传染。
六、产品标准
1.外观标准
毛色光亮,无脱毛现象;体形健康,紧凑;腿、胸肌肉手摸紧实;公鸡外趾0.5厘米以上;母鸡泄殖腔应在2.5厘米以上,鸡冠红润
2.重量标准
公鸡:3.0-4.0公斤;母鸡:2.0-3.0公斤
附录A 放养肉鸡参考免疫程序
日龄 |
疫苗名称 |
接种途径 |
剂量 |
备注 |
1 |
马立克氏弱毒苗 |
皮下注射或喷雾 |
1-1.5倍量 |
孵化房进行,强制免疫 |
7 |
鸡新城疫支气管弱毒苗(Lasota+H120) |
点眼或滴鼻 |
1倍量 |
|
14 |
鸡传染性法氏囊病弱毒苗(B87) |
饮水 |
1.5倍量 |
|
21 |
新城疫弱毒苗Clone30或IV系 |
饮水 |
2倍量 |
强制免疫 |
28 |
鸡传染性法氏囊病中毒苗(B88) |
饮水 |
2倍量 |
强制免疫 |
35 |
禽流感灭活油苗(H5+H9) 鸡痘弱毒冻干疫苗 |
肌注 刺种 |
0.5ml 1.5倍量 |
强制免疫 夏秋季使用(6月-10月) |
45 |
鸡新城疫支气管炎弱毒苗(Lasota +H52) |
饮水 |
2倍量份 |
|
100 |
鸡新城疫支气管炎弱毒苗(Lasota +H52) |
饮水 |
2.5倍量份 |
|
附录B 放养蛋鸡免疫参考程序
日龄 |
疫苗名称 |
接种途径 |
剂量 |
备注 |
1 |
鸡马立克氏弱毒苗 |
皮下注射或喷雾 |
1-1.5倍量 |
孵化房进行,强制免疫 |
5 |
鸡传染性支气管炎弱毒疫苗(H120+4/91) |
点眼或滴鼻 |
1倍量 |
|
7 |
鸡新城疫弱毒疫苗(Lasota) |
点眼或滴鼻 |
1倍量 |
强制免疫 |
14 |
鸡传染性法氏囊病弱毒苗(B87) |
饮水 |
1.5倍量 |
|
21 |
鸡传染性法氏囊病中毒苗(B88) |
饮水 |
1.5倍量 |
|
25 |
鸡新城疫支气管炎二联弱毒苗(Lasota+H120) |
点眼 |
1倍量 |
强制免疫 |
35 |
禽流感灭活油苗(H5) 鸡痘弱毒苗 |
腿肌注射 刺羽 |
0.5ml 1.5倍量 |
强制免疫 |
45 |
传染性支气管炎弱毒苗(H52) |
饮水 |
2倍量 |
|
60 |
新城疫灭活油苗或新城疫I系弱毒活苗 |
肌注 |
0.5ml |
强制免疫 |
110-115 |
鸡新城疫支气管炎二联灭活油苗 |
皮下注射 |
0.5ml |
强制免疫 |
120-140 |
禽流感灭活油苗(H5+H9) 鸡痘弱毒苗 |
腿部肌肉注射 刺羽 |
0.5ml 1.5倍量 |
强制免疫 |
注:蛋鸡产蛋期,每隔50-60日饮水免疫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弱毒苗,每隔4-5个月肌肉注射禽流感H5灭活疫苗.
附录C寄生虫病的防治
病名 |
预防和治疗 |
组织滴虫病 |
要注意雏鸡的驱虫,一般在15天可用丙硫咪唑5mg/kg体重进行驱虫。发生本病时,对鸡群可使用甲硝唑,按0.025%的比例拌料,连喂2天-3天;对个别重症病鸡可用本药1.25%悬浮直接滴服,用量为1ml/羽,每天2次-3次,连用2天-3天。 |
球虫病 |
鸡只在3周龄后可用地克珠利、氨丙啉等添加在饲料中,定期预防。发病时可用磺胺五甲氧嘧啶、常山酮、青霉素等进行治疗。 |
绦虫病 |
每批鸡要定期驱虫2次-3次,发病时可用氯硝柳胺100-300mg/kg体重,丙硫咪唑 10mg/kg体重进行治疗。预防用量减半。 |
蛔虫病 |
每批鸡要定期驱虫1次-2次,发病时可用左旋咪唑、丙硫咪唑10mg/kg体重,枸橼酸哌嗪250mg/kg体重进行治疗。预防用量减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