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涉及范围广、爱益群体大、管理和服务环节多,政策实施效果事关我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大局。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从惠民生、调结构、促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规范高效廉洁实施补贴政策,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为进一步完善政策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支撑,确保补贴政策实惠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重点内容
按照省厅和市实施指导意见要求,重点检查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补贴机具价格情况。加强对补贴机具售价情况的监督,严查趁机乱涨价,补贴额偏高的情况。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产品补贴资格或取消经销补贴产品在我市的销售资格。
(二)补贴机具质量情况。加强在用机具质量调查。检查内容包括补贴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质量监督投诉电话使用是否畅通,以及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等。
(三)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促进农民群众的信息知情权、机具自主选择权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
(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按照省农业厅相关要求,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督查、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各类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对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
(五)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依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重点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监督,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补贴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补贴标准、结算方式、结算进度等,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严厉打击通过暗箱操作、串通合谋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六)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加大对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设立和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投诉电话及受理举报投诉情况督查力度,围绕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检查。要结合近年来电话抽查、举报投诉问题和线索,深入开展专项核查。
三、检查安排
结合补贴政策实施绩效考核,分时段采取专项督查、购机户抽查、政策效果评估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视举报投诉情况,分区域、分层级进行查处。
(一)开展专项督查(5月至10月)。在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市农机局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到重点县(区)开展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督查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对近年来举报投诉多的县(区)进行案件查处情况回访式调查。
(二)开展购机户抽查(5月至11月)。市农机局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尤其是对补贴额度在5000元(含)以上的机具进行重点抽查,具体抽查范围覆盖我市8个县(区)。采取重点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实地抽查与电话抽查相结合和各级乡镇政府、村社干部协同核查的方式。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要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对存在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市农机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到基层走访,实地了解补贴实施情况,开展基层调研随机抽查、电话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省农业厅。
(三)做好政策效果评估(9月至11月)。通过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研讨等形式,对农机购置补贴总体执行效果、存在问题、政策取向进行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进一步完善补贴操作运行机制提供依据。
(四)开展举报投诉调查(全年)。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要及时核实处理,对市农机局等有关部门批转的举报投诉要迅速调查核实,并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对省、市两级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要必查必纠。要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索贿受贿、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查实的案件,视情形采取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被骗被套资金、行政问责、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多种措施,对责任企业或违法违纪人员严惩不贷。
四、组织领导
我市成立雅安市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计财科,杨春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市财政局农业科,市农机局办公室、计财科、农机化发展科、农机装备科等科室人员,负责全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
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督查重点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组成由有关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
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区)领导牵头,各县(区)农业(农机)局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管督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