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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雅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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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1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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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按照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战略部署,为做精、做特、做响、做靓雅安“雅字号”特色农产品,进一步提高雅安农产品品牌知名度。由雅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经过设计、公开征求意见和多方评估后,确定了“天润雅安”为雅安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19年,在四川省第七届农博会上,雅安市政府首次公开向全社会推介了“天润雅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获评四川省“最受欢迎品牌奖”。

为规范“天润雅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运营管理,规范标识标志使用,规范企业使用条件。由雅安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市农产品品牌协会等,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后,制定了《“天润雅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天润雅安”农产品是指在雅安市辖区内生产的,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具有较强竞争力,并获得“天润雅安”品牌授权使用标志的农产品。

二、起草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主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起草了《“天润雅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

(二)主要起草过程。雅安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农产品品牌协会,多次组织人员到县(区)基层、企业开展调研,多次组织到省内外学习借鉴品牌建设先进经验,多次组织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产品品牌协会等召开专题会研究,多方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雅安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天润雅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多次征求市、县(区)有关部门、企业和公众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在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并修订后,经市政府同意,市农业农村局正式印发了《“天润雅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天润雅安”是雅安市市政府确定的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属雅安市农产品品牌协会所有。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农产品品牌协会授权雅安市农业和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雅安市天润农业有限公司开展市场化运营。《“天润雅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共六章29条,主要明确了申请条件、审批程序、使用规范和管理保护等,具体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从制定的目的依据、品牌概念、管理原则和社会责任4个方面进行说明,明确了什么是“天润雅安”,明确了制定的总体方向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申请和程序,共4条。主要明确规定了申请使用“天润雅安”品牌的条件、申请资料、审批程序和授权范围4个方面。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共2条。主要针对获得品牌授权的使用人,即授权主体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2方面进行了阐述。

第四章使用和规范,共5条。主要规定了使用规则,以及从实体店、网络店、展会和其他使用情形4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第五章管理和保护,共12条。主要从管理部门、编号管理、动态调整、退出机制、品牌保护、品牌宣传、基地管理、扶持奖励、表彰奖励、公告公示、社会监督和工作纪律12个方面,明确了“天润雅安”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机制。

第六章附则,共2条。主要明确了解释权和生效时间。

《“天润雅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天润雅安”品牌建设提供了规则保障,相关内容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全力打造“天润雅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重大决策和目标方向。《“天润雅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立足“天润雅安”品牌发展实际,既充分借鉴了外地成功的经验和模式,也展现了雅安的特色和创新,确保了规则的可操作性,有利于“天润雅安”品牌的打造,为提升雅安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必要保障。

相关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yaan.gov.cn/gongkai/show/db55f7a9eb71c52caaea7000f1ae84a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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