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雅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位置:首页>信息详情

四川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的公告(第7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6-01 00:00
浏览:
打印

    

依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4号》,现就2015年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时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考生或在200911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可以报考兽医全科类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水产养殖专业考生可以报考水生动物类考试。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 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历证书取得时间限于20151231止)。

2. 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11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

1.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3. 报名时间为615715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四川省农业厅在组织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依据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向报考人员收取考务费。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前往网上选择的报名地缴纳考试费用,也可委托他人代缴(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报名负责,一旦缴费概不退还。)。逾期未交费的考生,报名资格无效。考后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不退还考试费用。

收费标准:兽医全科类兽医综合知识考试(共4科)每人每科65元,合计260元。水生动物类兽医综合知识考试(共4科)每人每科70元,合计280元。

缴费方式:由各市(州)考点办公室代收,并出具在四川省农业厅统一领取的收费票据。

缴费时间:201572027日。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9221011登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11。具体安排为:

基础预防卷:1011日上午9:0011:30

临床综合卷:1011日下午2:004:30

(二)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和《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为准。

(三)考试方式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四)考试科目

1.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400道,总分值为400分。具体科目为: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和兽医药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禽、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2.水生动物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300道,总分值为300分。具体科目为: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学及组织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和水生动物生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学、水生动物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水产养殖生态学、饲料与营养学。

(五)相关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提交正面彩色免冠单色深底近期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宽度与长度比例在11.46左右,高度不小于189像素,建议尺寸为宽230像素×334像素,文件大小2040KB,保证照片清晰,不变形)。

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六、考试成绩公布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七、资格授予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提出授予申请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和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资格申请与授予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对学历条件的审核认定有异议的考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明。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四川省农业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注销考试成绩。

八、考前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依据《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四川考区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四川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

                               代   章

                              2015525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2021 https://nyncj.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19 蜀ICP备19017141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1
主办: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0835-2223667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