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春茶生产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春茶稳产增收“两不误”,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管理
(一)坚持防疫优先。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一封信”等,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茶企、茶农有序生产。帮助指导茶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做好疫情防护工作,抓好茶叶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防疫消杀、人员管控等工作,确保生产防护到位。
(二)加强服务指导。按照“一断三不断”原则,确保春茶生产所需的农药、化肥、加工包装材料等农业生产资料、机械以及紧缺物资运输畅通和及时配送,确保茶农有农资可用。积极开展技术在线培训、在线指导、在线答疑。在做好个人疫情防护的前提下,及时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有序、分时进村入园,因地制宜加强技术指导服务。
(三)抓好田间管理。利用晴好天气,合理进行茶园浅锄,清除杂草,疏松土壤,促进春茶萌发。指导茶农按照绿色、有机食品要求,及时追施肥料,促进茶树早发、多发,确保春茶产量。做好病虫害预防预测预报工作,推广太阳能频振杀虫灯、粘虫色板及高效低毒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的使用。要高度重视和防范“倒春寒”的危害,密切关注天气预报,积极做好防御准备工作。
(四)强化用工保障。结合“春风行动”完善用工保障措施,及时公布用工信息与需求。做好本地采茶工就地招收工作,同时与往年采茶工输入地加强联系,做好人员引入和采工储备。按照防疫要求,对务工人员身体状况、有无病例接触史等进行摸底,确保无疫情隐患。积极组织“党员服务队”“青年突击队”等帮助困难群众采摘茶叶,努力做到“能采尽采”。
二、抓好春茶产销对接
(五)扎实做好鲜叶收购。鼓励茶企和专业合作社不压级、不压价,积极收购鲜叶。倡导市级以上茶叶龙头企业不降低鲜叶(毛茶)收购量,对收购量大、单价不低于去年同期的茶企,优先给予融资支持、贷款贴息、项目补助等政策扶持。支持县(区)建立龙头企业定点、定时、定片区收购鲜叶的保障机制。
(六)抓好加工生产管理。组织和引导加工企业做好卫生消毒、设备调试等工作,确保加工设备良好运行。做好茶企正常生产所需水、电、气等要素保障,确保茶叶生产加工有序进行。引导生产经营主体按工艺流程规范加工操作程序,尽可能安装使用自动化、连续化加工生产线。单机作业时,做到一人一机或一工序,避免多人聚集。
(七)积极拓宽销售渠道。针对疫情期间茶业经销商减少和茶事展销活动可能受到影响的实际情况,有关县(区)应有序组织和积极探索推广新
三、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八)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在 2020 年雅茶产业发展资金中
安排3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雨城区、名山区春茶生产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茶叶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落实农业产业化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茶叶流动资金贷款,按照同期短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贴息。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可依法提请合理调整定额。茶企受疫情影响在纳税期限内纳税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纳税。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春茶快贷”产品,助力茶企共渡难关,疫情期间对所有茶叶企业存量项目到期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执行,新增项目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茶叶企业资金需求,提供“一次授信、多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的流动资金贷款,满足茶叶企业短期资金需求。提高保险保障服务水平,对出险理赔茶企客户开通绿色通道,提高理赔服务时效。
(十)加大担保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作用,在疫情期间对提出新增或续贷担保贷款的茶企减半收取1年担保费用。支持为茶企在鲜叶收购及茶叶产业链上的物流、仓库、包装、销售等环节提供担保支持,缓解茶企流动资金需求。畅通茶企融资担保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流程、快速审批、尽快发放。
四、压紧压实工作主体责任
(十一)压实县(区)责任。有关县(区)要切实履行抓好春茶生产的主体责任,成立以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春茶生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做好春茶生产的研判、会商等工作。通过设立热线电话、网络在线服务等
(十二)压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采取
(十三)压实行业责任。积极引导市内茶叶行业协会正面响应,稳定复工复产信心。及时了解行业困难,科学研判,规范疫情期间行业生产活动流程,强化行业自律。引导龙头企业树立行业风范,倡导企业对茶农不压价,对员工不减员减薪,对消费者做出确保产品质量稳定的相关承诺。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