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雅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位置:首页>信息详情

对市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01 00:00
浏览:
打印

    


高树宾等六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的建议》(第35号建议)收悉,您们心系农村、关注“三农”的切切之心,我们感受很深。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

2016年底,雅安市农业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家庭农场调查,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户申办家庭农场。全市家庭农场数达到612个,进入省级财政名录库家庭农场36个,15个家庭农场获得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称号;100个家庭农场获得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称号。目前全市家庭农场数达到612个,家庭农场经营耕地总面积 2.29 万亩,年销售农产品总值7939万元,拥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数12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家庭农场数6家。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强化措施保障。

    (二)搞好部门配合,共同促进家庭农场发展

    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在人才培训、资金投入、项目审批、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环评、融资、注册登记、税收等方面加强行业管理、指导和服务,形成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雅安市农业部门积极指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户申办家庭农场,加快家庭农场发展和培育工作,出台和下发了《雅安市农业局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雅农发〔2015〕194号)、《雅安市农业局关于推荐首批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的通知》(雅农发〔2016〕256号)等文件。

    雅安市人社部门重视返乡农民工创办家庭农场工作,积极整合部门职能资源,努力提供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着力促进我市家庭农场加快发展。针对创业能力不足问题,组织开展创业培训,系统学习市场营销、人力资源、财务管理、法律责任等创业知识,帮助创业者提升创业意识和能力;针对创业者经验缺乏问题,可提供项目推介、开业指导、技术指导和后续跟踪服务,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高项目存活率;针对创业项目资金不足问题,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可以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贷款,并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家庭农场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还可以按1000元/人标准申请一次性财政奖补。去年以来,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444人,其中有54名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规定享受一次性财政奖补资金5.4万元。

    雅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15年推出了“双创小贷”,为小微企业、家庭农场及创新创业者提供综合成本不超过8%的100万元以内的无抵押担保贷款。各金融机构也有多种适宜农户的信贷产品。目前我市部分县区已开展的猕猴桃、肉牛、肉羊保险,正在探索推出大樱桃特色农业保险,增强农户抗风险能力。下一步,市金融办将根据实际,引导银行和保险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家庭农场户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金融支持。

    (三)强化服务管理

    雅安市各级农业部门加强农技推广机构与家庭农场的对接服务,引导农机、植保、储运等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农机作业、病虫统防、储藏保鲜等社会化服务。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各类培训资源,开展对家庭休闲农场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政策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从业者经营服务、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旅游文化、旅游安全、接待礼仪、餐饮和客房服务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加强行业管理,开展督促检查与指导,强化行业自律。鼓励家庭农场实施合作经营、联合经营、托管经营,提升组织化、市场化程度。

    (四)加强宣传推介

    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利用西博会、农博会、蒙顶山国际茶旅节等各类展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级新闻媒体,加大对家庭休闲农场的宣传推介。年初,挑选30余家新型经营主体入驻成都精彩食界电子商城;4月份,组织39家家庭农场、合作社产品进成都社区。通过这些活动,不断拓宽了家庭农场的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影响力,引导公众休闲消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培育指导

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农业生产条件和产业布局,对各类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进行分类指导;

(二)加强行业服务

主要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要按照“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思路,创新流转方式,鼓励采用委托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连片集中流转土地到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等新型种养模式。

(三)加强人才培育

通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科技示范户培育、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等方式,加强对家庭农场主的培训,全方位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者素质;

(四)加强示范创建

按照“分级开展、示范引导、动态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

    (五)积极搭建营销平台,做好质量监督等工作,帮助构建品牌,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家庭农场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直接和市农业局合作经济与市场信息科联系或向市财政、金融办、市人社局、市商务粮食局等相关部门咨询。  

雅安市农业局

2017年5月31日

( 联系人:叶玲        联系电话:2223963)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2021 https://nyncj.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19 蜀ICP备19017141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1
主办: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0835-2223667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