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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农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度雅安市农业系列副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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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2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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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农业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由雅安市农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195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该文件及《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要求,严把能力、业绩条件,保证推荐人员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学历、资历、经历、业绩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2.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在基本信息、业绩、年度考核等方面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规定予以处罚。材料审查单位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严把审查关,特别要加大对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及资历等基本要件的审查,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原件审验章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及审查日期。

3.申报人员须按要求装订申报材料。《一览表》和《人员情况简表》单独放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独装订(评审后须单独装档),其他申报材料装订成1-2册,并由所在单位整本加盖骑缝公章。评审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并逐项填写好各材料名称及份数。

4.各地申报人员材料应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派专人集中统一报送至雅安市农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雅安市行政中心5栋2楼5213室《一览表》需由市级相关单位或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盖章。《一览表》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汇总后的《一览表》电子版和申报人员全部电子文档材料(需以申报人姓名分别建立文件夹),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5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

5.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320元。申报人员在答辩时交评审费。

6.凡申报农业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均须参加雅安市农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韩乔泓联系电话:2360651,15196635855

附件:1.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职称评审相关表格 


雅安市农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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