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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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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1-0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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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对照相关纲要、方案和工作安排,对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职能

(一)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我局严格对照《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川审改办〔2018〕6号),完成雅安市农业局2018年行政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同时,加强对县级农业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重大事项、特殊情形或跨区域的事项,直接行使相关职权。我局按照责任清单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中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经调整后,市农业局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33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252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检查18项,行政奖励7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根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农业行政审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认真执行“放管服”,按照“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模式提供审批服务。依法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不断攻坚克难,努力提高农业审批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持续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将市农业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7个大项27个小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5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集中到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将所有事项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严格做到审批服务类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监督监察到位。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工作要求,对照《雅安市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全面梳理农业政务服务“四办”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全覆盖。

(三)重点领域市场监管

我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农业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目前,已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农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建立完善公布通报制度和“两法”衔接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

二、健全制度体系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局印发《雅安市农业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为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我局规范和完善了相应行政应诉管理规定,对依法行使应诉权利、履行应诉义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做了规定。同时,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自查。2018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0件,受理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一审案件0件,二审案件0件。

三、推进依法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雅安市农业局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对局重大决策的监督,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进一步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明确责任追究程序、范围及形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二)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已聘请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进一步规范、完善,增加法律顾问职责,突出法律顾问要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参与信访接待,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通过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决策水平,增强我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四、严格规范执法

为加强我市农业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我局组织了全市农业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必须掌握的基础专业法律知识。对全市农业系统(包括县级农业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和汇总,开展市本级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的申领与换发新证工作。2018年全年未发生违规执法,未收到执法投诉。

全年共完成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案件143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75件,简易程序案件68件,圆满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时,农业综合执法得到全面加强,办案质量不断提高。一是从过去种植业为主,扩展到动物卫生、渔政等综合执法领域。二是案卷质量提高,今年通过市级评选报送5个案件,有3个获得全省优秀案卷,获奖数量名列全省第四。全省优秀案卷为芦山县“经营劣质农药案”(芦农(农药)罚〔2018〕2号),天全县“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案”(天农(渔政)罚〔2017〕7号),汉源县“经营劣质农药案”(汉农(农药)罚〔2018〕3号)。

五、依法化解纠纷

我局认真开展案件投诉调解工作,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纠纷。按照农民利益无小事,通过现场勘察、取证、召开协调会、多方协商,耐心细致作好农资纠纷调解工作,使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生产者诚心接受法律教育,明确经营行为责职与义务。在调解过程中,农民群众也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懂得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的常识,由于工作做得及时、主动、细致、公开、公正、公平,使纠纷投诉案件中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农民群众都能满意接受,农民投诉案件调解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六、健全推进机制

(一)开展法治政府宣传

领导班子及成员自觉坚持学好法、用好法。为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局制定了详细工作计划,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党组在制订每年的学习计划时,安排不少于40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并认真做好记录。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学法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我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农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供社会公众和干部职工学习使用,并利用印发传单、上街宣传、下乡赶场等形式宣传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知识。

(二)加强法治考核监督

雅安市农业局以考核监督为手段, 实行目标管理,建立依法行政、法制宣传绩效考评机制,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建立责任制,进行目标分解,抓好责任延伸,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并通过目标任务督促检查等多项制度,保证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认识,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在作出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时,都要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和政治教育。强化行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杜绝不作为行政行为,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坚持实体、程序并重,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是实体公正的保障。今后不但要重视对案件处理实体上的适用,也要重视对案件处理程序上的把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一定要从事实上、证据上、处理的程序和结果上、适用的法律法规上严格把关,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三)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一是强化责任制考核。建立行政执法责任人考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制,把执法人员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奖惩挂钩,增强执法人员责任心。二是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要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及时与监督员交流与沟通,及时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

(四)配合机构改革,更新权力责任清单动态管理。配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大力清理调整行政职权,依法律法规审核确认,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完成新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并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权力监督和问责。同时,加强对县级农业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重大事项、特殊情形或跨区域的事项,直接行使相关职权。按照责任清单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中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审视,根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修订等新情况,开展清单调整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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