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雅安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7580元,比全国18931元低1351元,比全省17575元高5元,同比增长10.6%,比全国增速10.5%高0.1个百分点,比全省增速10.3%高0.3个百分点,增幅在全省市(州)排位中位居第6位。
自2013年四川省实行农民增收县(区)委书记县(区)长负责制以来,雅安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