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整改销号任务,进一步核实我县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情况,巩固上一阶段工作成果,促进我市县牧产业健康绿色发展。
7月26日,农业局联合环保局对已关闭搬迁的养殖场是否存在有复养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通过核查,全县禁养区内已关闭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做到了“真关闭、无遗漏、不反弹、不复养”,保障了前期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养殖行为,改善了农村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