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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防灾救灾农机储备与调用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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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18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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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农函〔2024〕251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防灾救灾农机储备与调用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24日


四川省防灾救灾农机储备与调用工作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有效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特别是农业应急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保障粮食安全,制定防灾救灾农机储备与调用工作机制。

一、目标任务

立足于我省历史极端灾害或近年来重大灾害场景,重点针对干旱、连续阴雨、洪涝等极端天气,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农机应急救灾中心)、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农机产销企业、各级应急救灾储备系统等单位或组织,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农机储备与调用机制,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和农业应急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提升农业防灾救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保障粮食安全。2024年,粮食生产重点县建立农机应急作业服务组织的乡镇达50%以上,非粮食生产重点县至少建立1个以上区域农机应急救灾服务组织。到2025年,粮食生产重点县建立农机应急作业服务组织的乡镇达80%以上,非粮食生产重点县每3个乡(镇)至少建立1个区域农机应急救灾服务组织。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按需储备。摸清现有防灾救灾农机储备情况,科学布局、合理测算需要储备的应急救灾农机具种类和数量,统筹现有公益性和社会化服务资源,配置一批“平急两用”的应急抗灾装备,建强“平急两用”的农机服务队伍,增强农机抗灾救灾能力。

(二)分工协作、属地管理。各地要制定防灾救灾农机储备与调用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当地可能发生的突出灾害,分灾种、分层级、分主体进行机具储备,重点储备一批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排灌机械、烘干设备等农机装备。

(三)高效运转、管理规范。要主动会商本地发改、财政、应急等部门,建立健全协同会商机制,加强农机应急装备储备和日常管理,保证储备装备随时“找得到、调得出、用得上、可追溯”,快速响应、严格执行上级安排的防灾救灾农机调用指令和应急救灾任务。

三、农机储备

(一)储备机具。以应对干旱、连续阴雨、洪涝等常见农业灾害为重点,加强抢排抢灌、抢种抢收、抢烘干、灾后复产等重点环节农机应急装备保障。主要包括:水泵及相关设备、烘干机、履带式拖拉机、植保机械、高性能栽种机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等。

(二)储备主体。要大力发展常态化农机储备主体,重点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农机应急救灾中心)和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等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其作为防灾救灾农机储备主力军。有农机产销企业的县(市、区),要引导产销企业建立农机产能储备机制。要主动协调本地应急管理部门,争取将农用水泵、移动式烘干机等纳入应急储备品目。

(三)储备形式。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推进三种储备形式有机结合:一是实物储备,重点依托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机具、人才、场地优势,按照“平急两用”的需求建立机具实物储备。平时正常开展作业服务,当有应急防灾救灾作业任务时要听从指挥,积极投入应急作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与农机应急服务组织签订储备协议,制定储备和调用制度机制,明确权利与义务。二是产能储备,重点依托本地农机产销企业进行库存保障或生产能力储备。三是综合储备,要与发改、应急、水利等部门协同协作,争取将农机装备纳入本地应急储备物资目录范围,建立应急储备机具共享共用机制。

四、机具调用

各地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实际和农业生产的需要,适时启动防灾救灾农机应急调用程序,组织防灾救灾农机储备主体、应急服务组织有序开展抗灾救灾行动。

(一)调用准备。农业灾害预警发布后,灾害覆盖地区相关部门通知储备主体进入待命状态,提前做好物资准备、机具检修等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上报应急工作概况、信息来源、影响范围、已采取措施、机具需求、物资准备等情况。

(二)应急调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灾害发生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抗灾救灾和农业生产的需要,组织储备主体迅速投入抗灾救灾行动。当县级抗灾能力不足时,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就近、快速原则,迅速组织调度周边县(市、区)农机应急服务力量开展跨区域支援服务。市(州)范围内农机救灾服务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跨市(州)农机救灾服务由农业农村厅负责。

(三)总结提升。农机应急抗灾救灾作业服务任务完成后,要认真总结应急组织调度,机具与灾种、选型配套、队伍建设等经验,及时固化成果与推广,提高农机在粮食生产中的防灾减灾能力。同时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和加强宣传报道,提升农机化防灾救灾工作社会影响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通过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地方财政支持等多种途径和措施,弥补防灾减灾机具缺口。要充分用好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按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开展救灾农机具检修和干旱抢浇、农田积水抢排、强降水和风灾倒伏前抢收、湿粮抢烘、灾后补种等农机救灾作业。加大融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用水用电优惠等政策支持农机应急作业服务,增强储备主体参与抗灾救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部门协助。要建立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会同气象、通信等部门,做好农机作业精准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根据农机应急作业需要,会同交通、公安部门落实跨区机具免费通行政策,维护交通秩序,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机具能够及时转移到位、适时投入作业、安全作业。会同应急管理、发改、水利等部门,做好防汛排涝抗旱等装备的储备,实现应急救灾设施设备的共享共用。

(三)强化机具保障。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应急服务体系建设和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优先支持有关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特别是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粮食生产重点县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购置、储备应急抗灾救灾设备。加强机库棚、维修、培训等设施及烘干配套设施建设,争取建设用地,配齐必要设备,确保应急作业农机装备和设施设备安全存放。各地应通过应急演练,检验装备设备有效运行状况、应急响应能力,及时进行必要补充或更换。

(四)强化机具监管。要明确专人负责防灾救灾农机装备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出现装备损坏时,及时进行补配,确保应急农机齐全完好、状态良好。要对储备主体和储备机具进行登记造册(见附件),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管理和动态监测。积极探索“以平养急、平急两用”机制,支持储备主体在平时运用救灾机具开展农事作业,从事有偿服务,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储备救灾机具的积极性,有效发挥救灾机具的使用效率。

(五)强化培训指导。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和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作用,提升骨干人员防灾减灾救灾作业技能水平。将农机操作、维修技能、应急安全知识纳入农机引领员、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内容,加强应急作业队人员培训,提高农机应急作业人员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每年对应急作业服务队队员至少培训一次。定期组织开展积水抢排、倒伏作物、过湿地块抢收等农机应急作业演练和机具应急改装等实操培训,提升农机手实战能力。各地要及时组织农机技术力量下乡巡回服务,特别是防灾减灾救灾农机作业时,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指导农机手科学判断适宜作业条件,排除机具故障、准确调整机具状态,规范操作,努力提升应急救灾作业质量和效率。

相关解读链接:《四川省防灾救灾农机储备与调用工作机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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